规章制度

英语教育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岗位职责

 

一、院长岗位职责

 

院长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班子的领导下,主持学院行政工作,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并向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具体工作职责主要是:

1.与学院党委书记一起,带领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和全院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完成学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

2.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教学工作指导文件的规定,从学校的根本任务和培养目标出发,组织制定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培养、行政管理等具体规章制度、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3.根据学校学科发展布局,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组织制定或修订学院的学科建设规划、专业设置、课程安排、教材审核和科研计划及深化教学改革的各项具体措施,定期组织检查学院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教学内容及研究计划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4.负责教师和职工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做好教师的业务培训,积极培养学科带头人,建立合理的学术梯队;引进并合理使用高层次人才,按照学校要求和有关规定,组织搞好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年终考核和业务考评等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学院师资队伍形成合理的年龄结构、学历层次、职称结构及学科群体优势

5.负责主持召开学院教职工大会、党政联席会议、院务会议以及学位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定委员会等机构的相关会议。

6.按照有关规定,与党委书记商定党政联席会议议题,在充分发扬民主、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工作的实效性,并负责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

7.加强与教工、学生的沟通联系,重视开展调查研究,经常倾听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不断教育、引导大家共同努力提高学院的人才培养质量和行政管理水平。

8积极与党委书记配合,共同负责抓好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全体教师的“教书育人”职能,支持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9.关心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承担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有关责任事故的领导责任。

10.积极争取上级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对学院各项工作的支持,不断提高学院在学校的地位,扩大对外影响力。

11.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教学副院长岗位职责

 

1.积极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政策、规定,主动协助院长抓好学院的各项工作,重点负责搞好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

2.抓好学院的教学组织与实施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本科教育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施办法,交院务会、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重视做好过程管理,每学期期中、期末检查教学计划、大纲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及时向各系(部)布置教学任务,审定授课教师名单和开课计划,督促检查各系(部)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抓好各个教学环节的管理,组织开展教学检查、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等工作,确保教学任务圆满完成。

4.经常组织开展各项教学研究活动,组织制定教育实习和社会实践计划,认真抓好教风、学风建设。

5.提出教材(包括多媒体课件)的建设计划,组织检查各种教材的选择和使用情况;负责组织学院试题库、数据库的建设工作。

6.负责组织学院各门课程的考试和补考工作,督促检查监考执行情况,组织教师做好考试质量分析。

7.负责组织做好全院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审核、报送及教学评优工作。

8.提出或制定教学实验室和多媒体课室等方面的建设计划,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经常有效的沟通联系,协同做好有关工作。

9.完成学校领导和院长、书记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科研副院长岗位职责

 

1.协助院长抓好学院的各项工作,重点做好全院科研规划管理工作,领导和督促完成各项科研任务。

2.根据上级下达给学院的科研任务,组织力量攻关,经常检查学院各科研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科研任务按计划完成。

3.对本院的科研课题提出建议,负责组织制订学院师生科研工作规划(包括中长期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

4.负责做好每学期的科研工作总结。组织院内定期和不定期的学术性活动;组织师生参加校内有关科研活动和开展对学生的科研成果的评选活动,组织安排、接待国内外专家讲学。

5.负责学院图书资料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及时收集国内外各种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信息、向全院师生推荐并组织做好申报工作,建立信息网络,扩大横向联系,组织审定科研项目、科研成果。

6.协助院长制订全院科研人员的培养计划,组织制订科研人员的岗位职责,搞好他们的进修、考核、奖惩等工作。

7.协助院长抓好学科(学位点)建设。

8.负责全院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的审核工作。

9.协调与学校科技管理部门和科研合作单位的关系,做好学院的科研统计、鉴定和结项工作。

10.完成学校领导和院长、书记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四、行政副院长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和学院的决议、指示精神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负责提高学院的行政管理水平及整体服务质量。

2.在学院党政领导下,组织领导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做好日常管理工作以及行政、综合治理、资料室建设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经常与院办一起讨论、研究行政管理及服务工作的有关问题,对院办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3.负责全院党政管理人员的考勤、考核、奖惩工作,参与制定、修改和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严格按章办事。

4.负责学院各项经费的管理,加强宏观规划,开源节流,合理分配,科学使用,提高有限资源的利用率和管理效益。

5.围绕学院中心工作,经常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各种信息并及时加以分析处理,当好领导的参谋,向学院提出有关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6.负责抓好学院的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和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

7.负责搞好学院有关物资、仪器设备的宏观调控、管理和科学利用。

8.负责学院的外事工作,按上级的有关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与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学术交流,做好教育国际化的有关工作。

9.根据学校开展社会服务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的前提下,经学校批准,组织开展对外服务,增加办学资源,不断改善学院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条件。

10.协助院长、党委书记开展有关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认真做好学校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党委书记岗位职责

 

  学院党委书记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负责学院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维护稳定等党务方面的工作。具体职责主要是: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带领班子成员和全院师生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学校及学院的各项制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完成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

二、负责主持党委的全面工作,经常检查、督促有关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召开党委委员会议和党员大会,讨论并安排党委的各项工作,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决议,布置和报告党委的工作。

三、参与讨论、决定学院的改革发展、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四、大力支持学院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落实好党内各项制度及党政联席会议议事与决策规则。

五、负责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开展各种学习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关心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经常听取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了解、分析师生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教育、引导工作。

七、与党委委员和学院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团结同志,加强修养,协调配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做好工作。

八、组织做好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工作,抓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九、负责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与院长一起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并对党支部的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十、做好统战工作,指导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组织按照其章程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与活动。

十一、抓好综合治理工作,教育全院师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为教学、科研工作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的良好环境。

十二、按时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六、党委副书记岗位职责

 

学院党委副书记在党委和行政负责人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学院学生的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具体职责主要是:

一、根据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计划,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汇报工作。

二、负责辅导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和评比工作;主持召开学生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具体指导学院团委、学生会等学生组织和辅导员开展工作与活动,抓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文体、宣传、学术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集体主义精神,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三、根据学校的安排,组织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奖学金的评定、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推荐、表彰等工作;组织学生学费收缴、减免以及审批学生的贫困救助、勤工俭学、助学贷款等工作。

四、通过各种渠道、形式和方法,深入实际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状况,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切实加强学生政治思想、法制纪律、心理卫生、安全防范意识等方面的教育,对学生中出现的不良倾向和不安定因素及时加以疏导和妥善处理,维护稳定、发展的大局。

五、负责组织开展新生入学教育、指导与服务、毕业生思想教育、就业指导和毕业生文明离校等工作。

六、负责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组织搞好学院网站、微信平台和其他宣传阵地的建设与管理,加强各种信息的检查监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

七、会同教学副院长,加强本科生导师的教育、培训和工作指导,抓好学生的学风和考风建设、实习生的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学院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党政班子学习等工作。重点负责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发展和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等工作。

八、完成学校党委及其职能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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