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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广东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0-06-17 00:00  

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召开2010年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以及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这对深入推进我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刚才,陈韩晓同志代表厅党组对我省教育系统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了全面的总结,对2010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作了具体的部署,这些意见经过了厅党组研究,我完全赞同。省纪委丘海副书记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亲自出席会议,并将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会后要将这次会议精神向单位党委(党组)汇报,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我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的正确领导下,我省教育系统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积极实施教育“五大工程”,全面推进全省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科学发展:一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新成效。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广东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义务教育“千校扶千校”行动计划和“广东省教育资源下乡行动计划”,全面实施“新装备”工程,以规范化学校建设为抓手,推动各地合理有序调整学校布局,大力改善薄弱学校,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的办学条件,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办学条件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二是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取得新进展。2009年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151.78万人,其中中职学校招生79.99万人,超额完成教育部下达给我省67万的招生任务,中职学校招生总量跃居全国第一。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达到377.9万人,高中阶段在校生职普比为49.51,基本实现了职普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积极推进珠三角职教基地建设,构建现代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有新的进展,办学模式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完善和推广。三是高等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2009年全省普通本专科学校实际招生43.86万人,比上年增长12.25%,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达到133.41万人,提前1年实现了《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实施意见(2004—2010年)》提出的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规模目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27.5%,比上年提高了0.5%。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扎实推进,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高校科研创新与服务社会能力进一步提升,2009年,我省高校在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中取得历史性重大突破,获9项首席科学家项目。产学研合作不断推进,效益显著四是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稳步推进解决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推进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和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成效初显,目前,90%以上的县(市、区)城乡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已实现大体相当。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入实施“教育人才智力扶持山区计划”,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师德建设、师资培训与交流工作稳步推进,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取得新成效。2009年,我省高校4人新增选为两院院士,11人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计划,4人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五是学校素质教育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持续推进,特色课程和教学资源研究与开发力度进一步加大,校本教研工作继续推进。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德育督导评估试点工作,推动建立了中小学德育工作绩效评价机制。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组队参加第十届全国中运会,取得了比赛成绩和精神文明的双丰收。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推动全省学校阳光体育运动的发展。六是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和后勤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2009年,会同省财政厅加大教育经费的统筹力度,确保“两个比例”和“三个增长”的法定投入。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国家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奖补资金竞争性分配。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下达了欠发达地区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切实发挥助学体系的功能,全省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稳步推进,促进了教育公平。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新模式探索效果初显,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有新推进,后勤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七是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健康发展,“平安高考”的目标圆满实现。积极推进解决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全面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借读费,2009年秋季,全省共解决278.69万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进一步规范高校办学行为,加强对高职院校尤其是民办高职院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实地核查。高校毕业生指导工作成效明显,完成了“就业人数稳步增长、就业率保持相对稳定”的任务。教育新闻宣传和信访维稳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和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进一步推进。八是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我省高校党建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决策部署,高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固本强基成果进一步巩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推动了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全省教育事业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以及教育系统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向全省教育系统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推动我省教育事业发展的同时,我们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2009年我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和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和惩处等方面,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狠抓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和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促进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认真贯彻执行《关于2009年广东省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实施办法分工方案》,积极构建具有广东教育系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积极开展对《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校务公开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评),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和全省大中小学的民主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积极开展高校和省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回头查”工作,建立健全了教育系统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治理教育违规收费工作,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工作,促进教育收费规范化、制度化;加强高校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确保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顺利实施,维护了教育的公平、公正;切实抓好教育系统中央新增投资项目的跟踪检查工作,扎实推进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监督效能;加大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惩治了腐败分子,净化了教育环境;建立广东高校廉政研究中心,开展反腐倡廉理论研究,这些都为我省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反腐倡廉教育还存在薄弱环节,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还有待加强;二是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生考试、财务管理等领域以权谋私的违纪违法案件仍多发易发,涉及校级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三是惩防体系建设发展不平衡,有的领导重视不够,制度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四是极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生活作风腐化,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五是在学术研究中,抄袭、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还时有发生;六是一些地方和学校还存在违规收费的问题,群众反映比较大,严重影响教育形象等等。这些情况表明我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繁重。因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忧想意识、责任意识,坚决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抓紧抓好我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为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

二、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的讲话精神,深入推进我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制度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省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第一,注重整体推进,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要紧紧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方面工作,加强整体规划,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具有我省教育系统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一是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设。要突出教育重点,丰富教育内容,区分教育层次,创新教育形式,不断完善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制度,健全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制房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二是要进一步强监督制度建设。我们要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党内监督、行政察和民主监督等各项监督制度,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校务公制度建设,健全党代会、职代会、教代会制度,改革和完善纪监察、审计和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制度,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三是要进一加强预防制度建设。要着力在人财物重点领域和重要部门、关环节建章立制,把预防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帛各个环节;要进一步完善校检合作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制度,沥开展同步预防和个案预防;要建立腐败形象多发易发领域的谚分析制度,摸清案件的特点、规律和发生的主客观原因,排型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对诱发腐败的关键环节和因素进彳控,健全内控机制,构筑制度防线,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秀制。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惩治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完善教育系耄访登记、案件线索筛选、初步核实、立案查处和整改完善等制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查处机制;要建立重大案件督导督;制,加强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下级纪检监察部门办案工作f导,切实纠正有线索不核、有案不办、处理畸轻等不良倾向决惩治腐败,净化教育环境。

第二,坚持改革创新,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建设。从近年教育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绝大多数是发生在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和管理部门,从案件分析来看,制度不健全、制度滞后是导致发生腐败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我们一定要根据新形势新情况,以改革的精神和创新的思路,加强教育系统干部人事、财务管理、基建工程、图书物资采购、招生考试、后勤产业、职称评聘、科研管理等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细化校院两级执行“三重一大”的制度,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深入推进组织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以及干部勤政廉政考核机制。要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健全基建工程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要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完善特殊类型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规范高校内部财务管理,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彻底杜绝“小金库”。要探索建立加强对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机制,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增加经费使用的透明度。通过改革和创新制度,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我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良好氛围。

第三,严格管理监督,努力提高制度执行力。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指出:要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必须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因此,我省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保证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切实执行。首先,要督促领导干部带头严格执行制度。俗话说“上行下效”,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至关重要,要在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带头学习制度、自觉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其次,要加强监督检查Q近年来,我们教育系统一些地方和部门、单位制定了不少好的制度,但执行不到位,或根本没有执行,制度形同虚设,导致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教训是非常深刻的,因此必须强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机制,要明确制度的执行部门和监督部门,落实责任;要经常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制度执行的检查和督查,特别是要重点对人财物关键领域和重要部门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要完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党代会、教代会、职代会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促使党员干部人人遵守制度、人人执行制度,确保制度得到贯彻落实。第三,要建立违反制度的惩治机制。要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问责机制,对不正确执行制度、执行制度不力,甚至不执行制度的要坚决追究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今年是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起步之年,做好今年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意义特别重大。刚才,陈韩晓同志代表厅党组对今年我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具体的部署。这里,我再强调几项重点工作。

第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有关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中心、服务教育改革发展大局,是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有关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是纪检监察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一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广东省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等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认真抓好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中教育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用好、用到位;二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认真抓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高校奖助学金发放及中职免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类教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防止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三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我省教育“五大工程”深入开展。要健全对中央和省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是反腐倡廉建设的组织者和带领者,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因此,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在领导干部,责任也在领导干部,必须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一要严格要求,加强廉洁自律。领导干部位高权重,责任风险大,是“糖衣炮弹”攻击的对象,稍有不慎,就会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因此,领导干部更应该防微杜渐,廉洁自律,在各方面以身作则,严以律己,树立好的榜样。要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即将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做到廉洁从政。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二要严格教育,加强党性修养。要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促使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不断完善教育的方式方法,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突出个性化教育,始终做到拒腐蚀、永不沾,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三是严格管理,加强风险防范。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要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工作机制,对领导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生活作风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通过谈话、函询或者诫勉等方式早提醒、早教育,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要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个人述职述廉制度,完善谈心谈话制度。上级党委(党组)成员要坚持参加下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及时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有关情况,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四是严格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领导干部手中握有权力,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要突出监督的重点,积极探索有效监督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及权力部门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基建、招生、采购等工作制度,给“一把手”设置“隔离墙”。要拓宽监督视野和范围,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把投资、住房和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列入报告的重要内容;加大“八小时外”的监督力度,促进领导干部生活圈的净化,防止形成各种滋生腐败的“小圈子”。要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专门机关和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正确引导和充分发挥好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第三,加强纠风工作,切实纠正教育系统存在的不正之风。近年来,我省教育系统坚持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始终抓紧抓牢,为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但我们也要看到,一些部门和单位不正之风问题仍然突出,少数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强,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少数学校领导干部、教师置学术道德于不顾,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屡禁不止,败坏了学术风气,带坏了校风学风,损害了教育系统的形象。

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明确指出,要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也对教育纠风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要下更大的决心、采取更有力的措施、花更多的精力,突出抓好以下两方面的纠风工作。

一是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作为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明确责任,实行责任制;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着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教辅材料散滥等问题,全面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要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进一步规范服务性收费行为;要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市、区)活动,大力宣传规范收费、勤俭办学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行为;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彻底杜绝“小金库”,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深化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形成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促进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二是深入开展治理学术不正之风。我们要坚决按照《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对学术腐败行为的治理力度。各高校党委和行政班子要充分认识学术腐败的危害性和治理学术不端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治理学术不端行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抓出成效。要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和诚实守信的宣传教育,把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作为教师培训必修内容,把学风表现作为教师考评的重要内容,把学风建设绩效作为高校各级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方面,加强管理和监督,形成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加强惩处学术不端行为的权威性、科学性。要建立健全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处机制,建立调查工作程序,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办法,确保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加大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和惩治力度,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努力营造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以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良好氛围。

第四,加大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力度,坚决惩治腐败行为。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积极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我省教育系统要从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政治高度,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教育腐败的严重危害性,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懒IJ是党政主要领导要重视和支持查办案件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敢于办案、善于办案,要按照《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依纪依法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案件,坚决惩治腐败分子,净化教育环境。要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纪。要深入研究发案原因,查找制度和管理监督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改革体制机制,有效预防腐败。要加强对办案工作的指导,健全办案工作协调机制,增强办案合力,提高办案效率,为教育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推动我省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是落实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抓手。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广大教职员工参与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行政班子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学校总体工作规划,与学校发展、教学科研等工作一起通盘考虑,全面部署,统筹谋划,协调推进;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要加强对分管部门牵头的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督查和指导,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抓好责任分解,落实到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合理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单位和每一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明确牵头单位、牵头人和配合单位和参与人,做到任务分工具体、职责划分清晰、责任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有力,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单位真正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三是加强检查考核,严格管理。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与监督检查制度,制定考核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明确考核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要成立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考核领导小组,每年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要将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工作考核、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加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组织群众进行评议,努力使考核结果客观反映真实情况,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之中,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直接挂钩,形成落实责任制工作考核评价激励机制。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对教育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严重失职、渎职的,本单位发生重大问题、重大案件的,要坚决追究责任;实施责任追究时,要注意把握政策界限,把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与违纪违法直接责任严格区分开来,把主动查找和纠正管辖范围内的腐败问题与失职渎职或故意隐瞒问题严格区分开来,把集体领导责任与领导干部个人的领导责任严格区分开来,以取得良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

第六,加强我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政治保证。纪检监察部门肩负反腐倡廉重任,肩负党和人民的重托。长期以来,教育系统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恪尽职守、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付出了艰苦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实践证明,我省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队伍。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一如既往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帮助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使用,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纪检监察干部,为他们的工作和成长创造良好条件。

教育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注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希望我省教育系统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带头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调查研究,掌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努力把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同志们,今年是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刚要》的第一年,教育改革和发展既迎来新的机遇,又面临许多困难。让我们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纪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辱使命,抓住机遇、真抓实干,努力开创我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为推动广东教育科学发展、优先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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