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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水平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提供坚强保证
2012-06-12 00:00  

一、五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的五年,是广东奋力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的五年。五年来,在省委和中央纪委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反腐倡廉建设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措施更加有力、成效更加明显,逐步走出一条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具有广东特色的反腐倡廉建设路子。据国家统计局2011年对广东的调查显示,77.6%的受访对象对反腐败斗争成效满意,83.3%对深入开展反腐败有信心,分别比2007年提高22.8和21.1个百分点。五年来,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坚持整体推进,反腐倡廉齐抓共管良好局面不断巩固。省委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对反腐倡廉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案件查处实施坚强有力的领导。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带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带头为党员领导干部作廉政报告。各级党委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级纪检机关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反腐倡廉任务分工和检查考核,在全国率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述责活动,对1549名违反责任制规定的领导干部给予责任追究。以打造具有广东特色的纪检工作品牌为目标,全面推进教育、监督、办案、纠风、改革创新与制度建设各项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全面完成省委惩防体系《实施办法》提出的155项任务,提前一年建成具有广东特色的开放、动态、创新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举办“纪委开放日”和“监察开放日”活动,健全新闻和网络发言人等制度,定期向人大和政协常委会及其机关通报反腐倡廉情况,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新闻宣传工作,提高了反腐倡廉工作透明度,全社会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渠道进一步拓宽。

(二)加强监督检查,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用充分发挥。坚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任务,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了政令畅通。加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重点督促抓好“三促进一保持”、“双转移”、“腾笼换鸟”等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认真开展对换届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换届纪律,维护了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加强对支援地震灾区恢复重建、援藏援疆、“扶贫双到”和“廉洁办亚运”、“廉洁办大运”以及港珠澳大桥等重大建设项目廉洁情况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了重大活动、重要项目保廉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了“9·21”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溃坝等重大安全责任事件。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项目27393个,发现和整改纠正问题15269个。以提高执行力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开展会风监督,建立机关作风和效能明查暗访长效机制,发现和纠正了一批问题,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有力促进了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三)注重教育防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连续20年每年突出一个主题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连续10年举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举办了地级以上市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公安局长反腐倡廉教育培训班和权力集中部门、资金密集领域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班,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深入。选择廉洁从政先进典型和重大反面典型案例拍摄教育专题片,强化正面引导,加强警示教育。积极开展“南粤清风”廉政文化系列创建活动,出台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意见,孙中山故居纪念馆、韩文公祠入选全国首批廉政教育基地,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活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辐射力、渗透力进一步增强。加强《廉政准则》的学习和贯彻,突出解决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

(四)强化监督制约,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坚持用制度规范和约束权力运行,重点围绕党内监督10项重大制度建立了一批配套制度和实施办法,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规定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人财物,推行重大决策票决制。在全国率先出台对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领导干部的监管规定,各级领导干部按规定自觉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对118名县(市、区)党政正职实施了同步审计,大力推进“村官”审计。推进党内询问和质询工作,党内罢免和撤换、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各级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近5万人次,任前廉政谈话22304人次,诫勉谈话1893人次。开展述职述廉92030人次,函询1851人次。加大巡视工作力度,对地级以上市、县(市、区)、省属高校和国有企业开展18批206次巡视工作,重视巡视成果在查办案件、干部考核选拔、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的运用。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促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五)深化改革创新,源头治理腐败向纵深推进。坚持把预防腐败工作融入各项改革政策措施之中,积极学习借鉴国(境)外廉政建设有益经验,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取得突破。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深化行政审批、干部人事、财政管理和要素市场等领域的改革,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占比达53.8%,督促建立省及地级以上市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系统和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推动工程建设招投标和土地、矿产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制度改革二次创新。注重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建成综合型电子纪检监察平台并入选建国60周年成就展,其中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联网,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公开平台延伸至1381个镇街2万多个村。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建设顺利推进,建成覆盖全省的网上举报统一平台和涉腐舆情自动搜索系统。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廉政风险点,出台相关监管措施,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推进。试点开展廉洁城市建设,推进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和非公有制企业廉洁和诚信建设,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省和部分地市成立预防腐败机构,加强对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

(六)严肃查办案件,惩治腐败综合效应显著增强。各级党委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形成了查办案件工作整体合力。全省纪检机关受理信访举报321429件次,立案2259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291人,其中厅级干部151人,处级干部1043人,百万元以上大案936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2.84亿元。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查办案件3885件,涉案金额20.27亿元。配合中央纪委查处了陈绍基、许宗衡等大案要案,重点查处了叶树养、罗荫国、杨光亮、吴日晶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同时,注重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通过信访核查等方式为一大批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制定出台处理实名举报、保护举报人和证人、错案及执纪过错责任追究等办案制度,规范办案工作点建设,保证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基层纪检机关装备建设,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派驻机构办案经费的支持力度,形成了运转有效的办案保障机制。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纪检监察办案工作保障基地等建设进展顺利。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七)坚决纠风肃纪,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检查清理资金项目156个,涉及金额284亿元。清理“小金库”1006个,涉及金额5.38亿元。纠正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资金违纪违规金额6839万元。会同有关部门,对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全国率先推行药品“阳光采购”、“阳光用药”、“阳光物流”工作,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取得新进展。清理整顿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撤销率达87.4%。治理教育乱收费、公路“三乱”等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坚持办好政风行风热线,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农村干部廉洁履职行为,推进建立村务监督机构,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公用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推动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行政服务中心或办证大厅建设进一步规范,部分地区延伸到镇、村一级。

(八)狠抓队伍建设,纪检干部履职能力全面提升。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提高纪检机关敢于善于组织协调反腐败、查处大案要案、秉公执纪、改革创新、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能力,做到忠诚敏锐、攻坚克难、刚直不阿、敢为人先、勤政为民,树立纪检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全省纪检系统干部公推比选和竞争选拔,基本完成对市县两级纪委班子成员和省纪委机关干部以及镇街纪(工)委书记的培训工作。全省纪检系统共交流轮岗干部8160人次,纪检干部队伍活力进一步增强。纪检机构改革深入推进,省直派驻(出)机构从15个增加到34个,地级以上市纪委全部完成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县(市、区)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基本完成。

五年成绩来之不易,是省委和中央纪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全力推进的结果,是人大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有效监督的结果,是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结果,也是全省纪检干部职工共同奋斗的结果。五年来,全省纪检机关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不断深化对反腐倡廉特点和规律的认识,探索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

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党委政府工作全局中来思考、谋划和推动,有机融入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总体布局,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实现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广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抓住健全完善具有广东特色开放、动态、创新的惩防体系这个重点,坚持惩治与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使惩治与预防相得益彰、相互促进,形成反腐倡廉强大合力。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坚持把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促进社会和谐。

必须坚持惩治腐败、促进发展。既坚持从严治党,严肃惩治腐败,维护法纪的严肃性,又注重讲策略、讲效果,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既坚决惩处腐败分子,又教育挽救保护大多数,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必须坚持强化监督、规范权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把规范权力运行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既加强教育管理,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又强化监督制约,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确保广大党员干部为人民群众掌好权、用好权。

必须坚持敢闯敢试、改革创新。坚持解放思想、面向世界,发扬广东敢为人先、开拓创新、务求实效的优良传统,大胆借鉴国(境)外有益经验和做法,以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市场的手段和科技的方法,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这些经验对今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倍加珍惜,在实践中正确运用并继续加以丰富和发展,不断开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二、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

当前,反腐倡廉建设总体呈现全面发展、深入推进的良好态势,具备许多有利条件。省委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政治保证;社会主义制度的逐步完善,从根本上为消除腐败奠定了制度基础;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发展成果,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物质基础;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强大动力。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关键期、改革攻坚期、矛盾凸显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相关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仍然存在,反腐倡廉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的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的总体态势没有改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目前我省正处在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和改革开放全面深化的节点上,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反腐倡廉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纪检机关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党的纯洁性、保障促进科学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繁重。广东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起步早,社会开放程度高,党员干部面临市场经济和外部环境的考验更加严峻,对强化监督管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广东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较快,社会矛盾和利益纠纷易发多发早发,对广大干部的作风建设以及社会管理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广东改革进入“深水区”,改革的难度加大、风险增多,一些关键领域体制机制制度改革还不到位,对加强“制度防腐”工作,确保权力行使、项目建设、资金运用和干部成长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广东民主法治进程加快,人民群众的诉求从维护经济利益为主向更多地要求知情权、参与权转变,对保障人民群众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出了更高要求;广东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区腐败问题发生的领域、特点及其表现形式有所不同,对区别对待、分类指导,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提出了更高要求。此外,反腐倡廉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些地方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还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还不够完善,执行力还需进一步提升;纪检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等等。

对此,我们要深刻把握世情、国情、党情、省情的新变化,从探索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党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高度,加深对反腐败斗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和改革创新意识,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三、今后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是我省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五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深化改革创新,大力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大力推进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大力推进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落实,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确保完成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通过努力,着力实现以下目标:具有广东特色开放、动态、创新的惩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强化,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努力争当全国反腐倡廉建设排头兵。

(一)严明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强化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在大风大浪面前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决防止个人凌驾于党组织之上,坚决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始终坚持“两个务必”,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各级纪检机关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坚决反对和纠正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行为。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要切实加强对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加强对“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抓好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双转移”、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保障改善民生等政策落实和港珠澳大桥等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开展“扶贫双到”、援藏援疆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援建资金安全和项目顺利实施。建立健全对中央和省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把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加强监督与促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三)坚持从严治党,严厉惩治腐败。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以及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重大群体性事件及重大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等。加大对行贿行为人的惩治力度,加大基层办案力度,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健全完善办案工作机制,发挥党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形成反腐败整体合力。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受理举报或申诉的程序和时限,对重要案件线索实行统一管理。认真落实保护举报人和证人办法,对突破重大案件有功的实名举报人实行奖励。完善办案保障机制,坚持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资源调配等向办案一线倾斜。加强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把制度程序关、监督管理关、办案纪律关和政策策略关,坚持“三个区分”,即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而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把国家尚无明确规定时的探索性试验失误与国家明令禁止后有法不依的行为区分开来,把为加快发展的无意过失与为谋取私利故意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努力营造保护干事创业、鼓励创新、宽容失误、遏制腐败、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预防力度,不断拓展源头治理腐败工作领域。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具有广东特色开放、动态、创新的惩防体系,进一步强化惩防体系建设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前瞻性,逐步实现“四个转变”,即由侧重遏制向惩防并举、重在建设转变,由侧重事后查处向事前预警防控转变,由侧重监督约束干部向监督约束与保护激励干部相结合转变,由侧重设置“高压线”向注重营造干事创业“安全区”转变,增强预防腐败的实效。

要进一步提升反腐倡廉教育效果。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总体要求,开展以党的宗旨为主要内容的党性教育,永葆共产党员政治本色;开展以党的优良传统为主要内容的党风教育,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开展以廉洁从政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开展以勤奋敬业为主要内容的岗位职业道德教育,培育开拓进取、勇于担当的实干精神。继续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坚持办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开展权力运行高风险部门和岗位廉政教育培训班。加强反腐倡廉新闻舆论宣传,重视对网络等新兴媒体的运用和引导,掌握宣传工作主动权。弘扬“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新时期广东精神,深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实施廉洁文化精品工程,加强廉政教育基地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全面推进廉洁城市建设,建设清廉法治、和谐幸福的美好家园。

要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紧密配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强化对“一把手”监督,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询问质询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深化和拓展巡视工作,实行巡视专员制度,提高巡视发现和推动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纪检派驻机构建设,发挥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的监督作用。继续完善党务、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推进权力运行阳光透明。加强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城市社区等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治理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财物、奢侈浪费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过程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突出问题。注重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监督的实效性。

要进一步深入开展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推进市场监管和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对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加强行业自律。

(五)深化改革创新,健全完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制度。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导向,不断深化各项改革。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龙头”,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建设省级集中审批服务平台,市县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力争做到“零审批、零收费”。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招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不断强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继续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公共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的审计,以公开透明促进管理规范,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省市县(市、区)财政性投资非经营性建设项目实施代建制。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和选拔任用等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强化政府绩效管理,提升政府行政效能。继续推进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提升反腐倡廉科技含量。

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以防止利益冲突为切入点,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探索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家庭财产党内申报制度,健全公职人员任职、地域、公务等利益回避制度,落实并完善领导干部离职后从业限制规定。规范公务活动和公务接待消费,继续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建立制度执行保障机制,提升制度执行力。

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建设。构建“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预警防控模式,确保权力行使安全、项目建设安全、资金运用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真正使党员干部知道“风险”、不敢“冒险”、力求“保险”。建立健全省市两级预防腐败机构,整合预防腐败资源,形成预防工作合力,提高工作实效。

(六)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着力增进人民群众福祉。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督促落实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健全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加大作风整顿力度,大兴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继续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暗访,纠正党员干部脱离群众、弄虚作假、作风霸道等行为。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力度,坚持开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工作,坚决制止“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严格责任追究。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继续深入治理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土地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强农惠农富农资金和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加强对民生领域投入的专项审计。继续治理公路“三乱”、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继续对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继续开展民主评议,办好政风行风热线。

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推广“阳光村务”,完善农村基层民主监督,严肃纠正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七)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形成反腐倡廉强大合力。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级党委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抓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局面。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机关按照党章履行职能,督促各部门对反腐倡廉工作齐抓共管。党委主要领导要带头落实“一岗双责”,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对反腐倡廉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党委其他领导成员要按照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力。进一步强化责任分工、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健全地方和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考核落实责任制情况的制度,推行下级党委主要领导向上级纪委全会述职述德述廉制度,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手段,加大对违反责任制问题的追究力度,以坚强的决心、有力的举措、严明的纪律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八)适应形势要求,全面加强纪检队伍自身建设。纪检机关和纪检干部在反腐倡廉建设中肩负重要使命。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直不阿、秉公执纪、廉洁高效的纪检队伍。要进一步加强各级纪检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整合纪检内设机构和人员力量,增强工作合力。要注重分类指导,加强对基层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基层纪检工作的支持。要坚持讲党性重品行,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坚定政治立场,做党的纪律的忠诚捍卫者。要坚持讲素质重能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继续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有效防治腐败的能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能力。要坚持讲作风重落实,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密切联系群众,站稳群众立场,回应群众关切。要坚持讲纪律重形象,加强队伍纪律建设,加强对纪检机关内部信访举报处置权、案件检查权、定性量纪权、执法纠风权、干部任用权、资金资产支配权的规范与监督,严守纪律,率先垂范,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为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实现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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