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英语教育学院研究生学业管理制度​

 1导师指导制度

导师必须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指导研究生进行学术研究和学位论文写作。

指导质量包括学术研究指导和学位论文指导,重在评价指导过程。

指导过程评价包括师生交流情况、学位论文稿次、指导时间安排、交稿时间、论文格式、论文总体质量、通过评审情况、答辩情况、获得学位情况、论文评优情况、研究生评优情况、研究生学术态度(有无剽窃等)、研究生学术成果、指导研究生课外阅读等。

第一学期9月中下旬,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为研究生准备《研究生培养流程指南》(附件一)。根据该《指南》,每年10月底之前,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向学生发布更新过的导师简介,为研究生选择导师提供信息;向导师发布当届研究生简介,为导师选择研究生提供信息。组织师生见面会,为导师研究生双向选择做准备。每年11月底之前,按照《英语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名额分配方案》计算出当年各位导师指导研究生名额;征求导师意见后,向当届研究生公布当年导师带研究生数量。

第一学期12月中下旬,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协助导师研究生双选,确定双选名单并公示。学生需要在第一学期末提交一份包含《个人培养计划》在内的《学业进度表》第二学期开学后,签署导师研究生培养协议。

分配导师后,导师每月至少指导研究生一次。开题前的指导由研究生记录并填写《论文开题进度汇报表》(附件二),由导师签字确认后,交研究生办公室保管;开题后的指导由研究生记录并填写《论文撰写进度汇报表》(附件三),由导师签字确认后,交研究生办公室保管。

建议导师建立QQ群或者其他网络联络系统,实时跟踪指导研究生的学习和研究,并做好记录。

 

2.论文指导操作规程

导师与研究生职责分开,导师尽到自己的职责,但论文仍不能通过者,导师不承担责任,且导师的业绩考评不受影响。

研究生选题由导师与学生协商确定。

研究生选题应避免相互重复,避免与往届学位论文题目重复。

研究生选题应限在导师指导范围之内,超出导师指导范围者,由研究生办公室协助调换导师。

研究生须在第三学期末12月中旬提交《选题报告》。《选题报告》交由学院学术小组审阅。学术小组须经院学术委员会授权,由各方向院聘专家组成,并在两周内完成审核,给出评审反馈。结合前期提交的所有《学业进度表》、《开题进度表》及《选题报告》,完成对学生的综合考核。

通过选题的研究生须在第四学期3月中旬提交《开题报告》,4月中旬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答辩;7月初写出《论文工作计划》。通过开题答辩者,方可开始撰写论文;未通过开题答辩者,将在第四学期末或第五学期初进行第二次开题答辩(二次答辩的费用由学院支付。两次答辩均未通过,则需要延期毕业)。

研究生的论文写作实行三稿制,每稿由研究生办公室定时收取,并交导师批阅。研究生须在第五学期12月中旬提交论文初稿,第六学期3月中旬提交第二稿,第六学期4月初由研究生办公室收取学位论文第三稿,即送审稿,并送外审。5月中旬安排毕业论文答辩。

导师应及时予以学生论文指导反馈,最好能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论文初稿批阅任务,18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稿批阅,5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三稿批阅。导师应按时按质完成批阅任务,否则将被视为未尽论文指导职责。

未能通过导师审核或未按时向研究生办公室交稿者,均被视为当年不能完成论文,不予安排当年的学位论文答辩。

 

3导师科研制度

要求导师积极投入与学院发展方向相关的科研工作。

按照大学对硕士生导师的科研要求考核导师科研工作。

导师科研成果计入导师综合教学质量评价。

导师应指导每位研究生在学位论文提交答辩前至少发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奖励办法》规定的四类或以上论文1篇,指导情况计入导师综合教学质量评价。

 

4. 教学评估制度

综合教学质量包括授课质量、指导质量和科研成就。

授课质量包括教材使用、课堂教学、作业指导、教学纪律、教学档案(包括成绩)制作、相关课外阅读指导、教学改革论文撰写等。每学期开学3周内,任课教师须提交课程大纲。

课堂教学质量主要参照大学研究生部组织的课堂教学评估。

研究生任课教师和导师综合教学质量评价每学年进行一次,对于无课导师,仅评价指导质量和科研成就。

指导质量(根据导师指导制度)计入综合教学质量评价。

科研成就(根据科研制度)按比例计入综合教学质量评价。

 

5. 研究生科研制度

研究生可以和导师合作发表论文,署名顺序由师生根据工作情况自行商定。

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导师的科研和教研项目,或者在市级及以上项目中担任研究任务(科研项目由科研处出具参与人处盖章的申报书复印件,教研项目由教务处出具参与人处盖章的申报书复印件)。

研究生参加校级以上学术会议以会议正式安排的发言或讨论为据,参会后一周内必须向研究生办公室提交参会文章全稿。无全稿或逾期交稿者不算参加会议,只算旁听。

研究生不能达到以上要求者,毕业评语中科研情况评价记为“一般”,但是可以正常提交论文参加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

研究生应该及时将自己的学位论文(一般在评审通过后,毕业离校之前)整理成文章发往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应该尊重导师的劳动,提倡师生共同发表;署名顺序由师生自行商定,一般由主笔人署第一作者。

研究生在省级刊物以上发表学术论文,将获得大学研究生部颁发的科研奖励。

“前沿讲座”与“教学实习与社会实践”两门课程作为我校研究生必选课,由学院主管副院长与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建档考核与评分,并从大学划拨的课程经费中支取相应的讲座费用以及建档考评课酬。

“前沿讲座”要求每位学生在校其间至少参加10次校(院)级各类相关讲座,至少进行一次主题学术沙龙,撰写体会与报告,参加每次讲座策划志愿者适当加分等。

“教学实习与社会实践”课由导师助教助研认可、外校教学情况、公开发表论文(题名/时间/期刊名/第几期)、参加的学术会议(时间/地点)及其它等模块组成;按照模块分类,进行相关导师与实习单位评语等证明材料的审核,发表论文的提交与审核,按大学的要求进行。

研究生课外兼职不应影响学业及论文研究。根据大学相关规定,原则上研究生每周实习、实践的时间不可超过8小时。

 

6.研究生学业考勤管理制度

选修学分:每学期所选修的课程不能超过4

请假:请假须提前申请,非特殊情况不得事后补假,未提前履行手续,事后补假者一律不准假,按旷课处理。请病假者需出具校医务室或医院证明,因家庭事由请假者需家长给导师或辅导员发短信或者传真书面材料证实。请到研究生处网站下载请假条。

已经分配导师的研究生请假由导师审批。

请假时间为1-3天内,由导师审批,并报所在培养单位备案

请假时间4天以上,由导师签署意见,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审批,报研究生处备案。

未分配导师的研究生请假由学工办审批。

请假时间为1-3天,由辅导员审批。

请假4天以上,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审批,报研究生处备案。

针对毕业班或研二课程较少的学生,为严肃学风,加强学生管理,避免意外情况发生,特作如下规定:

没有课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在家学习和研究,确有需要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周),由家长签字,按照请假规定完成请假手续,将申请书及请假条交至学院学工办备案。

外出实习者,须提供单位实习证明(须由实习单位盖章,最多不超过一个月),按照请假规定完成请假手续,将证明及请假条交至学院学工办备案。

考勤

必修课与选修课由课任老师指定或由学生干部担任考勤员。考勤员每月将结果汇总至学工办,每月通报一次。

考勤结果与学业奖学金评选挂钩,迟到三次计旷课一次,旷课一次在学业奖学金评选中扣0.1分。旷课达到学生手册规定的学时数,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退学等处分

 

7. 研究生评优制度

“优秀研究生”候选人必须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助人。

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学位必修课成绩不低于85分,选修课成绩不低于80分。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应发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奖励办法》规定的三类或以上论文1篇(包含与导师合作发表)。发表的论文均指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若为第二作者,其第一作者只能是研究生导师或所在培养单位教师)。

国家奖学金的候选人由学院评审委员会经评优答辩会后推选而出。学院评审委员会由辅办工作人员、研办工作人员以及当年没有学生参选的导师评审构成。候选人必须按时提交真实信息,并在评优答辩会上做自我陈述。

具体奖项,参看学院制定的评选细则(附件四)。

 

 

 

 

 

 

 

 

 

 

 

附件1-英语教育学院-硕士培养流程

研一上学期/第1学期: 确定导师

7-9月中下旬:学生通过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学院研办提供的导师简介等资料以及其他途径,充分了解专业性质、导师情况

10月底:学院方确定导师可带研究生名额;学生请准备个人简介

11月中旬:学生填写2个导师选择意向,并提交简介+本科论文

11月底-12月底:导师筛选

1月底:学生提交《学业进度表》,内含《个人培养计划》

研一下学期/第2学期:初步选题

3月-6月:期间,学生至少提交一份《论文开题进度汇报表》

6月底:初步选题

研二上学期/第3学期: 完成选题

9月-12月:期间,学生至少提交一份《论文开题进度汇报表》

12月中旬: 学生完成《选题报告》,交由学术委员会审核

1月中旬: 研办反馈选题评审意见;研办完成对学生的综合考核

研二下学期/第4学期:完成开题

3月中旬:学生提交开题报告

4月中旬:学生参加开题答辩

6月底:学生汇报实习实践科研成果

研三上学期/第5学期: 完成论文撰写

7-8月:学生提交《论文工作计划》,并继续撰写论文

9月中旬:未通过首次开题的学生进行第二次开题

9月-12月: 期间,至少提交一份《论文撰写进度汇报表》

12月中旬:学生提交论文初稿

研三下学期/第6学期:修改论文并完成答辩

3月中旬:学生提交第二稿

4月初:学生提交第三稿、送外审

5月中旬:学生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附件2:英语教育学院研究生论文开题进程汇报表

一、 个人情况


学号

 

姓名

 

汇报学期

汇报月份

第二学期 第三学期

5-6月9-10月11-12月

记录日期

 

学院

英语教育学院

专业名称

 

导师

 

计划开题时间

 

拟作论文题目

 

本月阅读文献列表(包括英文文献)

序号

书名

出版社

作者

1

 

 

 

2

 

 

 

3

 

 

 

4

 

 

 

5

 

 

 

6

 

 

 

7

 

 

 

8

 

 

 

9

 

 

 

10

 

 

 

本月学术活动

序号

学术活动(会议)名称

地点

参加时间

1

 

 

 

2

 

 

 

3

 

 

 

 

二、本月研读汇报

包括本月课程学习、研读心得、科研学术活动、开题进程等方面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三、导师指导意见

请导师针对学生汇报的学习内容,给出指导意见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四、培养单位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英语教育学院研究生毕业论文撰写进程汇报表

一、 个人情况


学号

 

姓名

 

汇报学期

汇报月份

第五学期:

9101112

记录日期

 

导师

 

专业名称

 

论文题目

 

阅读文献列表

序号

书名

出版社

作者

1

 

 

 

2

 

 

 

3

 

 

 

4

 

 

 

5

 

 

 

6

 

 

 

7

 

 

 

8

 

 

 

学术活动

序号

学术活动(会议)名称

地点

参加时间

1

 

 

 

2

 

 

 

3

 

 

 

发表论文情况

序号

论文名称

期刊名称

名次

级别

发表时间

1

 

 

 

 

 

2

 

 

 

 

 

 

二、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含论文工作计划)

包括论文初稿进度、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研究内容

 

 

 

 

 

 

 

 

 

 

 

 

 

 

 

 


三、导师评语

请导师针对学生汇报的进展,给出指导意见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四、培养单位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英语教育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

(试行)

201711

 

国家级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请参考大学相关文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校级特等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请参考大学相关文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

校级一、二等奖学金:

(一)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评选实施细则,请参考大学相关文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年级)评选实施细则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应综合考虑“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学术成果”和“社会实践”等四个方面的表现,各考核项目参考权重标准如下表所示。

各类考核项目权重(Wi)表计量单位:%

考核项目

研究生类别

思想品德

W1

学习成绩

W2

学术成果

W3

社会实践

W4

学术型

硕士研究生

10

40

30

20

总分S= W1×S1+ W2×S2+ W3×S3+ W4×S4

计分说明

1)思想品德(S1

满分100分,由自评分数与测评计分组成:

1】自评部分最高20分,由研究生本人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基本要求,进行自评。

2】班级(年级)小组评价、导师评价最高各30分,辅导员评价最高20分,具体计分项由学院(中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决定,主要考察研究生在校期间政治思想素质综合表现。导师根据学生在研究生一年级填写的《学业进程表》和研究生二年级填写的《论文开题进程表》内容,对学生学业进程进行考核:优秀为30分,良好为20分,合格为10分。

3】获得各类表彰荣誉(S3S4已获加分除外)、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志愿者服务、集体活动和其他有突出表现的,应给予适当计分。计分时应对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奖励适度区分分值。

当学年度获得各种荣誉称号者可获加分奖励:

1】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党员”、“优秀团员”等综合性荣誉称号者,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5分,校级加2分,院系级加1分。

2】获得“学马列积极分子”、“优秀青年志愿者”、“学术创新积极分子”、“社会实践积极分子”、“文体表现积极分子”等单项荣誉称号者,国家级加9分,省级加4分,校级加2级,院系级加1分。

3】获“先进党支部”、“先进班集体”(测评时评定的只在当学年度加分,不计入下学年度的加分)、“红旗团支部”等集体荣誉称号的成员,国家级的每人加3分,省市级每人加1.5分,校级加1分,院级加0.5分。

4】同一荣誉加分只计最高分。

2)学习成绩(S2

1】学习成绩优秀,单科不低于75分。

2】按照计算公式,对成绩进行排序:S2∑(单科成绩×学分)/∑学分

3)学术成果(S3

包括发表论文、出版专著、主持或参与课题、科研成果获奖、发明专利等。

1】学术论文:在二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每1篇加100分;在三类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每1篇加80分;在一般省级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每1篇加40分。参加国际学术研讨会并在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1篇加100分;参加国内学术研讨会并宣读论文,每1篇加60分;参加校内学术研讨会并宣读论文,每1篇加40分。

2】著作:参与编写学术专著、学术译著、学术编著、教材、工具书前三名,加80分;非前三位者,加40分。

3】科研项目: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每1项加100分;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前三名,每1项加80分,非前三名,加40分;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每1项加80分;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前三名,每1项加60分,非前三名,加30分;主持市厅级科研项目,每1项加60分;参与市厅级科研项目前三名,每1项加40分,非前三名,加20分;主持校级科研项目,每1项加40分;参与校级科研项目前三名,每1项加20分,非前三名,加10分。

4】科研获奖: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三者,每1项加100分,非前三位者,加50分;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三者,每1项加60分,非前三位者,加30分;获得市厅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三者,每1项加40分;非前三位者,加20分;获得校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前三者每1项加20分,非前三位者,加10分。

【注】 以上成果中,学术论文必须在评选学年内发表(即自第一学期9月1日起,至第二学期8月31日止)。学术论文作者须排名第一(若排名第二,则排名第一者须是其导师)。须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须提供立项通知书或中期、结项成果证明。参加学术会议须提供充分的书面或音像证明材料,如会议通知、会议议程表、住宿及乘车票据、会议音像资料等。被三个国际公认的检索系统全文检索者,需提供相关网页的打印纸质版。被三个国际公认的检索系统全文检索者,需提供相关网页的打印纸质版。

4)社会实践(S4

包括科技竞赛、文体比赛、担任社会工作、其他实践活动等。科技竞赛、文体比赛级别认定,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生创新奖管理规定》(广外大校〔2008〕11号)为依据。

1】科技竞赛

经过选拔或不设选拔程序不必经过选拔直接参加院级以上有关我校所有专业学科的专业知识水平竞赛、“挑战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竞赛的正式参赛者(不含工作人员)院级加0.2分,校级加0.3分,省级加1分,国家级加1.5分;获一、二、三等奖者,院级分别另加1.5、1、0.5分,校级分别加3、2、1分,市级比赛分别加6、4、2分,区域性行业机构B级分别加7、5、3,区域性行业机构A级分别加8、6、4分,省级分别加9、7、5分,全国性行业机构B级分别加10、8、6分,全国性行业机构A级分别加11、9、7分,国家级分别加12、10、8分。优秀奖(仅指不分等级的比赛)按各级别的二等奖计。同一竞赛活动重复参加或重复获奖只计最高分。

2】文体比赛

①参加院级体育比赛,运动员每参加一项加0.5分,获4—8名另加1分,获前三名另加2分;球类比赛前三名主力队员另加3分,非主力队员另加2分,4—8名的主力队员另加2分,非主力队员另加1分。裁判员每次加0.5分(此项加分最高不得超过3分)。

②参加校级体育比赛,运动员每参加一项加1.5分,获4—8名另加1分,获前三名另加3分,其中球类比赛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另加5分,非主力队员另加3分,4—8名的主力队员另加2分,非主力队员另加1分。裁判员每次加1分(此项加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

③院级和校级的体育比赛,属同一项目的只记一次最高分。

④参加省市高校运动会的运动员、裁判员每次每项加3分,获名次者按校级两倍加分。

⑤田径、游泳比赛破院、校、省高校、全国大学生记录的运动员每项分别加4、8、16、20分。

⑥经过选拔或不设选拔程序无须经过选拔直接参加院级唱歌、舞蹈、戏剧、音乐、书画等有关文化艺术活动、竞赛的正式参加者或参赛者每次加0.5分,获一、二、三等奖的节目分别另加3、2、1分;参加校级演出、比赛的按院级的两倍计,省市级的按院级的三倍计。同一节目重复参加演出只计一次参加分、重复获奖只计一次最高分。

⑦主持人、礼仪院级每次加0.5分,校级每次加1分,省市级每次加2分(此项加分校级及校级以下的最高不得超过3分,省市级的最高不得超过5分)。

3】担任社会工作

在本学年度担任以下社会工作满一年,且尽职尽责的,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给予加分奖励:

①校研究生党建研究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秘书长、研究生会学院(中心)分会主席加5—6分;

②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研究生会及研究生会学院(中心)分会、团委各部正副部长,校级研究生数学建模、模联学术团队、羽毛球队、乒乓球队、舞蹈队等正副队长加3—4分;

③研究生会及研究生会学院(中心)分会干事、团委(团总支)干事、班委、团支委、党支部委员加2—3分;

④身兼多职者,按最高职务计分,各职务均能履行职责并有突出表现者(即各职务加分均被主管部门评定为最高分者),经学院(中心)研究生德育工作负责人审定,可酌情另加1—2分。

⑤学生干部不履行职责、工作马虎、同学反映意见比较多的,经测评小组审议通过,可酌情减1—2分;学生干部工作极不负责、同学反映意见比较强烈的,经年级测评小组审定通过可不给予社会工作加分。

⑥学生干部因特殊原因任职满一学期不满一学年者,按其职务等级分数的50%计算。

4】其他实践活动

实践活动包括教学实践、科研实践、社会实践与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各学科专业可根据本学科特点确定实践活动的形式。

参与其他实践活动原则上要求与所学专业有关,由各学院(中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自行纳入计分项目,参照以上情况计分。原则上每类项目计分不超过3分(评选通知中有特别规定除外),同一项目参与计分人数限5人;所有项目需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同一项目或成果再多次竞赛中获奖,以最高分计,不累计。

【注】该奖学金评定细则的最终解释权归英语教育学院。若有特殊情况,学院有权按照具体要求,做出相应调整。本方案试行1年。

 

 

 

 

 

 

 

 

 

 

 

 

 

 

 

 

 

 

附件5:英语教育学院研究生学业进度汇报表

一、 个人情况学期总结


学号

 

姓名

 

性别

入学

时间

 

汇报学期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专业名称

 

是否已选导师

 

拟选导师

 

拟作论文题目

 

阅读文献列表(包括英文文献)

序号

书名

出版社

作者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学术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

序号

学术活动(会议)名称

地点

参加时间

1

 

 

 

2

 

 

 

3

 

 

 

4

 

 

 

5

 

 

 

6

 

 

 

7

 

 

 

8

 

 

 

9

 

 

 

10

 

 

 

学期拟发表论文/申报科研项目情况

序号

论文名称

期刊名称

名次

级别

发表时间

1

 

 

 

 

 

2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起止时间

经费

1

 

 

 

 


二、本学期学业进展情况

包括课程学习、研读心得、科研学术活动、实践活动等方面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以及下一步的学习计划和研究内容

 

 

 

 

 

 

 

 

 

 

签名:

 

年  月   日

三、个人培养计划

三年内的个人规划

 

 

 

 

 

 

 

 

 

 

 

 

 

 

签名:

 

年  月   日

 

 

 

四、培养单位意见(以下由研办安排填写)

请针对学生汇报的学业进展情况,给出指导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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