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学院的日常管理制度,保证会议的权威性和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维护学院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的基本类型及其内容
(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根据会议主题由院长或书记主持,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并负责会议记录。会议的主要议事范围包括:传达上级的指示或有关会议的精神,听取各分管领导的工作汇报,协调、研究、决定学院的重要工作,审议、通过学院的各项制度规定,检查重大工作的执行落实结果,通报、交流有关情况等。
(二)学院院务会议
不定期召开,根据实际需要灵活安排,由院长主持,参加人员包括学院党政领导、学术委员会委员、教代会常设小组成员、工会正副主席、系(部)主任、办公室主任、党支部书记等。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的方针、政策和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审议报请上级部门的重大事项,讨论、研究学院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方案、学年初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及其它重要工作部署,讨论、审议学院教学、科研、财务、基建、学生管理、人员招聘等方面的重大事务或重要问题,通报、交流有关工作信息等。
(三)全院教职工大会
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做出灵活安排,全体教职工参加。大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动员、部署学院的有关工作,通报学院的情况,宣传、表彰好人好事,抨击不良现象,分析存在问题,开展师德院风教育等。
(四)全院党员大会
不定期召开,根据实际需要灵活安排,由学院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参加人员为学院全体共产党员,必要时也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或其他相关人员列席。大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研究布置学院的党建与思政工作,通报党内的有关情况,讨论决定学院党内的重大问题,开展党纪党风教育,进行党内选举与奖惩等。
(五)其他会议
包括学院领导和系(部)、工会、党支部负责人主持召开的各种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组织进行,参加人员根据会议内容和要求确定,主要讨论、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各种实际困难与问题,开展人员培训与信息沟通,决定有关事项等。
二、会议的基本规则
1.凡需提交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必须提前一天报给学院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汇总后送呈院长或书记审批,批示结果由办公室在会前反馈给提交人员。议题提交者必须在会前充分准备,与相关人员充分交换意见,并提交议案的相关材料供与会人员传阅。
2.学院办公室应在会议的三天前将会议信息和要求通知到每一个与会人员。
3.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会议重大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认真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形成决议。
4.会议内容的记录和存档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并起草会议纪要,经院长签批后下发有关人员或部门,有关人员或部门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会议决议,不得擅自违背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学院办公室要负责督办会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学院领导反馈或报告。
三、会议的纪律要求
1.参会人员要有时间观念,必须准时与会,实行签到制度,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其中,全校和全院教职工大会、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院务会议请假由院长审批,全院党员大会请假由党委书记审批,其他会议由相关组织者审批),除上课、出差等特殊情况外不得无故缺席。会后补假按缺席处理。
2.参会人员要增强信息安全意识,以集体利益和大局为重。会议内容中涉及需要保密的、或属于暂未形成的决议、或暂时不宜对外公开的相关信息等,与会者均不能擅自对外扩散、传播。
3.召开会议前主持人和议题提出者要做好充分准备,会议内容明确,会议讨论、决定的内容必须作出书面记录,与会人员要认真领会会议内容和要求,并认真贯彻执行。
4.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会议期间不得随意进出会议室或会场,不得交头接耳或大声喧哗,不能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5.对开会经常无故迟到、早退、缺席、请事假,或故意干扰会议正常秩序者,学院将视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程度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直至取消相关年度的各种评奖评优、公派进修等方面的资格。
四、附则
本制度经2011年10月31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英语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