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英语教育学院外聘教师管理规定

 

为加强外聘教师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强化师资队伍,现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英语教育学院外聘教师管理规定。

   一、外聘教师聘用程序

1、由教学系部和教研室根据教学需要,提出拟聘教师和所聘教师应承担的教学任务。

2、由教学秘书将教学系部和教研室拟聘教师情况汇总后报教学副院长审批。

3、经教学副院长审批同意的外聘教师由系部负责考核。

4、受聘教师向学院提供个人相关证件(包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学生证、身份证、工作证),教学秘书核实后,与外聘教师签订外聘协议,并将外聘教师相关证件复印件留底,按照大学外聘人员相关程序上报人事处备案。

   二、外聘教师条件

为保证外聘教师队伍质量,应选聘身体健康,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专业对口或相近,且具有丰富实践教学经验、较强操作技能和讲授能力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聘任为我院外聘教师:

1、优先聘任专家、学者;

2、 优先聘任具有高级、中级职称的教授、副教授和讲师。

3、优先聘任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操作技能的“双师型”教师;

4、优先聘任具有硕士、博士学历的教师;

5、 聘任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

6、 聘任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行业人士;

7、 聘任具有教学热情,与教学课程专业背景相近的在读硕士生、博士生。

   三、外聘教师职责

外聘教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 教师根据所授课程的教学大纲组织理论教学和时序教学。

2、 教师根据教学计划按授课进度计划组织教学。

3、 教师认真备课,写出授课教案, 开学时至少完成本学期所授课程教案编写工作的一半。

4、 教师根据所授课程设计作业,布置作业、批改作业、并登统平时成绩,做好辅导答疑工作。

5、教师要积极参加学院、系部组织的教学座谈会。

6、 教师对教学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学生学习情况要及时反映给教学秘书或学院及系部领导。

7、 教师要按要求做好考试命题阅卷、试卷分析和成绩登统工作。

8、 外聘教师要维护课堂秩序,以提高学生的听课质量。

   四、外聘教师的管理 

根据外聘教师担任课程的归属,由相应系部进行管理。各系部、教研室要加强对外聘教师的管理,对其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教育外聘教师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建立外聘教师的档案,通过加强对教师课程的监督、检查等管理手段,增强外聘教师的责任感,促进其提高教学质量。

1、 检查外聘教师上下课,有无迟到、早退情况。

2、 根据授课进度计划,检查授课进度是否与计划基本一致。

3、检查外聘教师批改作业的次数、数量和批改的质量。

4、 严格按照课程安排进行课堂教学,不能随意调停课,确需调停课必须提前申请,并填写“调停课申请表”,写明事由及准确补课时间,报学院领导、教务处批准,方准予调停课。

5、 召开学生座谈会,掌握外聘教师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听课。

6、 建立外聘教师档案,每学期结束对任课教师作出评定并存入其档案。

7、每学期教学内容结束后,外聘教师把本学期教学课件、原始档案提交给学院教学秘书和课程组长保存,务必保证教学资料完整齐备。

8、对于表现优异的外聘教师,优先安排空缺课程。

五、本规定由英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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